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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华家具荣获2011年度“放心消费商店”称号

发布日期:2012-03-20信息来源:

 

 

    3月15日,为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,提供优质服务,改善消费环境,创建和谐、规范、繁荣、有序的消费和经营环境,番禺区消委会联同区工商分局、区质监局、区环保局等职能部门在市桥街钻汇广场东门举办以“消费与安全”为主题的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暨2011年度“放心消费商店”表彰活动。区政协副主席彭群、区府办副主任梁伟成,区消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参加了活动。活动当日工商、质监、卫生及环保等16个职能部门开设了28个宣传咨询台,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、投诉,宣传法律法规。活动现场表彰了19家荣获2011年度“放心消费商店”称号的企业并举行授匾仪式,永华家具连续两年(2010—2011年度)获得此殊荣。


    近年来,永华不断加强自身的诚信经营体系建设,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,主要表现在:第一,守法经营,严格遵守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原则,自觉接受政府职能管理部门、消委会、行业业协会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;第二:企业内部设有专职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及人员,店内明显位置公示投诉电话、意见箱或意见簿,积极配合消委会等有关部门进行消费争议调解,认真、公正地解决消费纠纷;第三,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,对出售商品的进货、入货、上柜有严格的检查验收规定;第四:遵守国家价格规定,明码标价,质价相符,收费合理,计量合法;第五:遵守国家“三包”规定,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;第六:店貌整洁、卫生,商品摆放 整齐,营业员礼貌服务,语言、行为文明;第七:尊重消费者人格,保护消费者隐私资料;第八:不向社会作虚假宣传和违法违章广告。


    开展评选“放心消费商店”活动,构建消费者放心消费的环境,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、构建和谐广州的民心工程。为此,永华定当守法经营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,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并着力提升公司的经营水平,达到“用心经营,诚信服务”的最终目的。